環評、排污許可證到底誰先?編制中還有哪些問題值得注意?
2021-10-18 來自: 張家口大曉環??萍加邢薰? 瀏覽次數:8
關于環評、驗收、排污許可、應急預案有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有關規定,環評應在項目開工前完成。根據《關于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銜接相關工作的通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門檻,是申請排污許可證的前提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門檻,排污許可制是企事業單位生產運營期排污的法律依據。新建項目須在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領排污許可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中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主要內容應當納入排污許可證,其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應作為環境影響后評價的重要依據。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六條及第十四條規定,需要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的,建設單位應當確保調試期間污染物排放符合國J和地方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污許可等相關管理規定。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的,或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但未取得的,建設單位不得對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排污單位應當在項目產生實際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國J排污許可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請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建設項目驗收報告中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主要內容應當納入該項目驗收完成當年排污許可證執行年報。因此,須申領排污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調試、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及自主驗收程序。
企業新建項目在試運行階段,可能會產生實際的排污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要求,企業須持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因此,企業在投入運行并產生實際的排污行為之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這跟企業是否通過環保驗收沒有必然的關系。
排污許可證是對企業實際排污行為的許可,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試生產行為在竣工驗收之前,需要試生產的企業,不能等到驗收之后才申請許可證。不僅如此,哪怕企業連“試生產”都還沒有正式開始,只是在調試階段,但只要有實際的與生產相關的污染物產生了——即便污染物的類型、排放量跟正常運行之后不一樣,企業都須在此之前獲得排污許可證。
此外,企業在申請排污許可證的時候,竣工驗收報告并不是前置條件,但是需要提交環評報告的批復文件。
因此,環評是首W的,而申請排污許可證需要在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而一旦裝置運行(試生產、試運行)就會排污,所以排污許可申請需要在環保驗收之前完成,且須已經取得環評批復(或完成登記表備案)。應急預案是投入使用前完成,那么自然是在試運行之前?!?/p>
綜上,可以總結出以下這個流程:環評編制——取得環評批復(或完成登記表備案)——申請排污許可證——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試運行——開展竣工環保驗收——完成自主驗收——正式投產?! ?/p>
環評中還需要注意這些問題
1.報告中出現與本項目無關的地名、河流名稱、道路名稱、工程名稱、敏感目標名稱、原料及產品名稱等,特別是利用現有環評報告或類比資料時,未剔除與本項目無關內容;
2. 文字錯誤,標點符號錯誤,特別是上下標等,錯別字或用詞不當、語句不通等;
3.打印錯誤,出現空白、亂碼等;
4.裝訂錯誤,多頁少頁,順序顛倒等;
5.目錄與內容不符,目錄頁碼與內容對不上等;
6.附件不全,編制依據中,除必要的法律法規、產業政策、技術導則、標準及行業技術規定、規范、可研,其它的各有關部門出據的證明、批文、說明、會議記錄、有關數據、材料等項目建設支持性文件均應作為附錄裝訂在報告書后,并在目錄后列出;
7.附圖不全,地理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四至圖、敏感點分布圖、現狀監測布置圖、水系圖、水功能區劃圖、生產工藝流程圖、排污節點圖須有,其它圖件視具體項目要求增減,如:地形地貌圖、水文地質圖、特殊保護目標保護范圍圖、水土侵蝕分布圖、有關規劃圖件、生態有關的植被、土壤、物種等圖件,評價圖件的繪制按導則要求執行;
8.制圖不規范,缺指北針、風玫瑰、比例尺、圖例(一般在右下角)等,或圖面不清晰,或比例不合適,不足以說明所應說明的內容;如水系圖、水現狀監測斷面布置圖中應有排污口位置、水工建構筑物位置。如果入污水處理廠還應有污水管網走向和污水處理廠位置;
9.圖表編號順序錯誤,一般為重復、缺跳、顛倒,或與文字描述不一致等;
10.排版不規范,字號、字體格式不統一,標題與內容隔頁斷開,表格隔頁斷開,表寬不一致,表格設計不理、內容混亂等;
11.封皮格式混亂,不居中,名稱與書中不一致,報審、報批分不清,日期不符,建設單位蓋章等;
12.簽字頁缺項